« 返回前頁列印

2016-09-08 00:00

陳家樂

必須與時並進 優化上市制度

證監會與港交所今年6月推出一份《建議改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監管決策及管治架構》聯合諮詢文件(下稱「文件」),諮詢期到9月中結束,當中的改善建議,牽涉不少持份者,因而引起市場很大的迴響。普遍來說,小型證券商持反對態度,中型或大型券商投行則表示支持。 「文件」建議在目前的上市委員會之上,成立兩個委員會,一個是上市政策委員會,另一個為上市監管委員會。上市政策委員會負責督導整體上市政策方面的工作,委員會的組成,除了證監會的高層代表成員、港交所行政總裁,還包括上市委員會的正副主席;至於上市監督委員會則就關乎個別新上市申請人或上市發行人上市申請的合適性等事宜作出決定,成員亦包括證監會的高層代表成 ...

(節錄)全文共283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