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6-07-26 00:00

鄭赤琰

港獨真正麻煩在選民

7月14日,選管會忽然推出確認書,即是要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的人作出承諾,不能違反列出的三點:在選舉宣傳的過程中,無論政綱、宣傳品、言行均不能觸犯《基本法》有關主權的規範,否則可能取消他們的參選資格。 複雜問題 陸續有來 以泛民為首的反對派已表明不會簽署,並聲言如果不簽而被取消參選資格,便會提出司法覆核。司法覆核結果如何,選管會要面對的是一個問題,其他接踵而來的問題可就非選管會想得那麼單純,可憑一紙而擊退港獨的企圖,例如簽與不簽的人有什麼分別?不簽的人是否因而失去參選資格?如果像泛民所言,整個反對派都不簽署,難道全把他們的參選資格取消?這豈不是說明不簽等同觸犯聲明條文中的內容,認定他們都是港獨分 ...

(節錄)全文共268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