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2 00:00
鍾誠祥
選管會作繭自縛愚不可及
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開始前兩天(14日),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忽然提出所有參選人必須簽署一份「確認書」,聲明擁護《基本法》第1、12、159(4)條。此舉一出,政圈嘩然,不少非建制派候選人直斥此為政治篩選, 打壓表達自由之舉,因而決定暫時拒絕簽署有關文件,並急晤選管會主席,要求澄清拒絕簽署「確認書」的後果。
不料,選管會主席的回應竟然是「確認書純粹是出於行政方便,方便選舉主任履行其工作」;又指即使候選人拒簽「確認書」,也不一定會影響其參選資格。這樣的回應簡直令筆者啞然失笑,選管會主席不但未有消除大家對「確認書」的疑慮,反而添加了更多問號。
首先,如果「確認書」真的是為了「行政方便」,那麼選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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