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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2 00:00

衝公民廣場 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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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因前年9月26日佔領行動前夕爬欄進入或呼籲示威者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各被裁定一項罪名成立。三人獲准保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等候索取感化官及社會福利官報告。 案發於佔領行動前夕。裁判官張天雁在判詞指出,首先高喊衝入廣場的黃之鋒因控方未能排除合理疑點,一項煽惑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但黃之鋒和周永康其後明知保安及警方阻止仍繼續行動,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當晚擔任司儀、日前已報名參選立法會的羅冠聰則煽惑非法集結罪名成立。 三人均以2012年反國教等集會作辯解,指保安當時容許在俗稱公民廣場的政總東翼前地集會。裁判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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