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6-06-30 00:00

麗都美識 陳頌紅

得閒分手

有些戀人,說分手的次數,大概多過說「我愛你」的次數。 「如果你再跟那些豬朋狗友去喝酒,信不信我立刻跟你分手」、「明年我生日時,若你還未儲夠錢買那個Hermès袋給我的話,就跟你分手」、「母親節你竟然陪阿媽都不陪我?是不是想分手?」 以上那些話,並非老作,而是過去那些年,從這裏那裏,親耳聽過或經「受害人」複述。 動輒就說分手,幾乎連對方打個噴嚏都嚷着分手。彷彿,分手是史上最強大武器,甚至不需要拿出來揚威,只要輕輕提起,就可以令人一聽投降。 不,要更正:是可以令甘心受威脅的人,一聽投降。 曾經,都有一個前度這樣說:「你已經兩小時沒有回覆我電話,如果十五分鐘之內再不打給我,以後你別再打來。」當時,正 ...

(節錄)全文共6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