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7 00:00
醫委會研訊條文恐惹司法覆核
《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第11條建議,醫委會研訊會議「5人即構成會議法定人數。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批評,說法不清,或會引起司法覆核;草案委員會成員涂謹申亦指出,有關說法有改善之處,日後經研訊而被罰的醫生或可以此為理由提出覆核。
根據草案建議,研訊會議法定人數為5人,並規定其中至少1人是醫委會委員兼醫生,1人是業外委員或審裁顧問等。梁家騮指出,他跟政府官員討論有關問題時,發現官員根本不知道醫委會目前研訊的制度。
他說,現時研訊需5人,過半數是醫生,但草案字眼讓人以為研訊可隨時多於5人,而且亦讓人以為同一個投訴個案的研訊,每次會議只需夠法定人數而無需每次由同一批人來處理。他批評,草案說法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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