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3 00:00
此時此刻 劉健威
失控
警方事先張揚大抄牌——不予警告的向違例泊車發告票;結果一周內發出四萬多張告票,為庫房進賬千多萬。
有用嗎?我家住西半山,附近兩條街——羅便臣道尾和列提頓道本來雙線行車,但非法泊車長期佔了一條行車線,變成一線行車,結果駕車經過那裏,險象百出;警方高調抄牌,車主收歛了一兩天;但現在恢復舊態了。感覺是,警方只是虛應故事,車主集體向警方臉上吐了一口涎痰。
從車牌認出,有些車,是天天泊在路上的,車主根本沒有固定泊車位。道理很容易明白——月租車位很少低於三千元,一張非法泊車告票只是三百二十元;以過去這幾年來說,警方早已放棄了向非法泊車抄牌的職務,一個月收到十張告票的機會微乎其微,故非法泊車比租車位合算,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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