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0 00:00
《傳真社》及《蘋果日報》揭發位於石澳東丫背村政府官地的廢棄寮屋,過去30年被擴建成8幢獨立屋,更附設花園、碼頭及各種休憩設施,現時分別由勞工處前助理處長麥世耀、著名探險家黃效文及多名商人擁有,總樓面面積超過8.9萬平方呎。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天稱已責成地政總署,不論牽涉任何人或背景均嚴肅跟進,暫時看不到有官官相衞情況。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指出,根據港島及鯉魚門寮屋管制辦事處的初步調查,東丫背村的登記寮屋有懷疑違規擴建,署方會調查及跟進,現時不便就個案細節進一步回應。地政總署又指出,寮屋管制政策規定已登記市區寮屋均不准重建,若有違規修葺或擴建,寮管辦可取消該寮屋登記;署方並會根據《土地(雜項)條例》處理被非法佔用的官地,包括檢控。該條例下,在政府土地建造構築物,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麥世耀認沒付差餉地租
據報道,前高官麥世耀佔用官地近1萬平方呎,包括一幢大宅、花園、碼頭及沙灘。他1981年從一位寮屋居民買入一個「上蓋」,但聲稱沒有擴建,只因房屋的鐵皮和木材等損壞,才改用混凝土及加設鋁窗等。他承認多年來沒付過差餉及地租。
報道翻查地政署高空圖,發現麥世耀居所所在於1981年時原為一長方形豬舍,但一年後已被改建成大宅,並與1988年時的地政圖則吻合;而在1993年至2003年,麥世耀住所外的海岸線變窄,懷疑曾進行削坡工程以興建渡頭、燒烤場等設施。
另在2002年獲美國《時代雜誌》選為亞洲英雄的探險家黃效文,亦是東丫背村住戶,他創辦的中國探險學會稱在東丫背村設有大潭研究中心,佔地逾2萬平方呎,設有圖書館、會客室和宿舍等4所房屋,其中有大宅外圍被僭建弧形石牆,另建有玻璃屋和鳥籠,學會網站更寫明只能以私人提供的渡口服務出入該中心。該學會昨未有回應有關報道。
《傳真社》報道,村內另外3名業主為曾文進、孫志強與盧文德,皆為商人。據1960年代政府圖則顯示,東丫背村當時只有4間寮屋及7間豬舍。東丫背屬官地,2004年被劃入大潭及石澳海岸保護區,根據法例,任何人未經申請不得擅自修改海岸線及更改土地用途。現時多幢被改建的獨立屋卻都設有碼頭,其海岸線亦經人為整修;8個碼頭中有3個位處政府土地,據地政總署指是供公眾使用,但具體使用情況須再跟進。
民主黨南區區議員區諾軒表示,今次已非首次發現非法擴建寮屋,在2013年石澳山仔路已有一間6000呎大宅被揭發由寮屋改建,同樣位於海岸保護區範圍,反映政府未有汲取教訓,再次失職。他要求政府成立小組,清查區內寮屋違法擴建問題,並嘗試追討多年來損失的地租,加強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