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8 00:00
但看楓景 章可怡
一片檸檬犯人權
某餐館的常客,姑且名為PG,多年來他及妻子得到的特殊待遇是:桌子遠離其他食客並安排在他指定的一角;他就座前得看着侍應抹乾淨椅桌,餐具放在他的碟子上(即沒碰到桌面),飲用水杯內不放檸檬片,麵包要放在籃子裏,籃子底鋪條布巾……
然後,2013年,餐館轉手了,PG得到全然不同的待遇,直到某次忍無可忍,侍應讓他等了45分鐘仍未引他就座,開聲投訴,又再等30分鐘,招呼方式與前大不同, 像清水杯裏居然放了片檸檬,提異議怎與前大不同,店中人說:你太麻煩,沒人肯招呼你,不如你以後都別再來了。
PG向安省人權法庭(Human Right Tribunal)投訴,獲受理,判果5月出來,原訴人得直,餐館要賠他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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