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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7 00:00

披露指引升格 「不遵守就解釋」

港交所(00388)去年已就有關《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完成公眾諮詢,並於今年初起將《指引》的一般披露責任由建議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 港交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David Graham)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時指出,「不遵守就解釋」符合國際慣例及適合香港的發展。 無意加入分級制 對於有議員認為港交所應要求上市公司直接採用「強制披露」,戴林瀚稱,香港在有關的披露發展,近年已邁進一大步。但他指出,相關披露要求應屬於演進性過程,而非一蹴而就的革命性過程。他指出,無意加入「分級制」來標示公司的披露程度是否足夠,相信上市公司會傾向作出披露而非解釋。他又提到,若港交所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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