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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00:00

夾心人 卓文

集體不負責制

香港有「高官霸權」。鉛水事件調查報告公布後,林鄭月娥表示,「報告揭示政府在監管制度上有紕漏,但有關監管制度存在已久,是涉及警覺性不足,讓法例不能夠與時並進,屬於制度上及集體性的問題,但看不到有哪一位同事要為此負上個人責任。」 對這個說法,我覺得好笑。全世界政府運作設計,由於架構龐大,理念上都是以制度為大前提。公營機構,牽涉地方資源分配,更沒可能一言堂。加上互相制衡要求,集體性領導是必然結果。這只是公營管理學ABC,所以林司長講法是空言。屋宇保安阿伯,任何時間都要保持警戒性。若是不察容許小偷走入,肯定即時炒魷。相反局長司長警覺性不足,可以輕輕將責任推給制度。這樣的邏輯,只有特區政府獨有。 另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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