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6-06-04 00:00

陳德霖︰改稅例吸引「實錢」留港

旨在吸引跨國及內地企業在港集中管理其財資職能,推動香港發展企業財資中心的《2016年稅務(修訂)條例》周五刊憲,包括從應評稅利潤中扣除借款所須支付利息,及將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業務的利潤的利得稅稅率減半,由16.5%降至8.25%。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在《匯思》文章指出,稅務條例修訂可吸引企業來港設立財資中心,為香港引來「實錢」。 企業財資中心利得稅減半 香港在企業財資中心方面「輸在起跑線」。在未修訂稅務條例前,設在香港的企業財資中心向集團內的海外公司借入貸款,有關利息支出不可在港扣稅,而當企業財資中心向集團內的海外公司提供貸款,所得利息收入則全數應課香港利得。「這種稅務不等的現象不利於企業財資中心 ...

(節錄)全文共78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