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3 00:00
楊家誠終審上訴押後判
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 2014年因洗黑錢逾7億元罪成,被判監6年,去年上訴亦被駁回,他再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案件經過3天聆訊後審結,終院昨天宣布押後頒布書面判決,期間楊家誠繼續獲准保釋。
昨天審訊雙方繼續爭辯以往每項罪行不容許重疊的規則,是否適用於洗黑錢案件;辯方前天曾提到,控方以案件涉及5個銀行戶口,便分為5項罪名去控告,做法並不公平。但律政司一方指出,本案的洗黑錢行為是持續進行,涉及大量轉賬交易,因此才就每個銀行戶口作檢控,而以往本港的洗黑錢案件,均是沿用有關做法,並無不公或不妥。
案件的另一爭拗點是,控方是否需要證明被告的犯罪心態,辯方認為, 根據英國案例,所有洗黑錢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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