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6 00:00
東亞賄貸案證人:兩被告情同父子
東亞銀行(00023)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涉嫌收受資深物業投資者譚伯榮逾100萬元利益,令東亞向譚批出逾13.5億元信貸,控方關鍵證人、譚伯榮女下屬X昨接受辯方盤問時形容,譚與劉情同父子,會教他做人道理及夫妻相處之道;又曾在辦公室煲中藥給劉,甚至會拿對方及家人的名字去祈福。相反,X作為下屬,她不覺得譚當自己是親人。
劉陪譚伯榮幼子面試
根據案情,劉有為於2013年曾免費入住譚伯榮名下、位於赤柱富豪海灣的獨立屋3個月。X昨在庭上確認,譚購入涉案獨立屋後,初時是自住,其後為遷就幼子上學才搬到屯門,獨立屋丟空近一年,一直未有放租。
辯方指出,獨立屋有漏水及停電問題,若非劉本身寓所要裝修,他也不想住太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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