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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00:00

證人確認譚伯榮代付裝修費

東亞銀行(00023)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涉嫌收受資深物業投資者譚伯榮逾100萬元利益,令東亞向譚批出逾13.5億元信貸,案件昨天在區域法院續審,由譚的下屬、控方關鍵證人X繼續作供。 出資一半涉27萬 案情指出,譚曾為劉支付其干德道寓所的一半裝修費約26.7萬元,X證實確有其事,又承認自己幫譚工作多年,未見過對方為其他人支付裝修費。 本案共有4名被告,除劉、譚之外,還包括譚的姪兒譚曉杰,以及嘉信裝修工程負責人陳成業。獲廉署豁免起訴的X在庭上供稱,2013年5月她獲譚伯榮告知,劉有為干德道寓所要裝修;同年7月,譚向她表示會透過公司賬戶,替劉支付一半裝修費,但無透露原因。 由於譚是老闆,故X不會追問 ...

(節錄)全文共61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