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MPF | 2013-02-15 05:00

鍾建強

強積金全自由行 怎樣行最好?

年廿八洗邋遢,若然不洗豈會發。立春已過,筆者在此先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身體健康!財運亨通!過去一年,「自由行」這三個字對香港真是重要,先有內地旅客的「自由行」帶旺了本港的零售和旅遊相關行業,再有最近公布的施政報告提到,政府要求積金局在未來三年內做好強積金「全自由行」的部署。筆者較早前跟大家談及過強積金自由行為何只有一半,現在正是時候細想怎樣的強積金全自由行才是最理想。

強積金全自由行的最大障礙,是現行法例容許僱主用員工的強積金中的僱主供款結餘,來抵償勞工法例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要改變這個安排就要修改法例,但需時多少真是不得而知。正如最近報章報道,積金局正預備設立中央資料庫,儲存所有打工仔的強積金記錄。這一點對於強積金全自由行的執行,確實大開方便之門,因為屆時僱主就可以知道僱員把僱主部份轉移至那一個強積金計劃,再安排抵償勞工法例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不過,此舉卻製造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先用那一個計劃中的資金。若果安排不好,就容易引起爭議。

筆者認為最理想的強積金全自由行,就是讓僱員選擇自己的強積金供款帳戶,這就像用銀行的自動轉賬出糧一樣,雖然此舉有可能增加僱主的行政工作,但如果有關當局可以統一強積金服務供應商的供款行政文件,那就方便得多了;再配合新近公布當局打算鼓勵甚或規定每人擁有強積金戶口的上限,就可以把之前提到的問題解決了一大截。那僱員應先選用那一個帳戶呢?其實可考慮先用戶口結餘最多的一個,其次就是用餘額第二高的一個,如此類推。至於帳戶中要先用那一隻基金,大家就可以基金結餘金額的多少而考慮,建議可先用結餘最多的一個。

另一種強積金全自由行的模式,就是將現時的強積金半自由行擴展至僱主供款部份,但這亦同樣存在以上提及的問題。如果要做,倒不如徹底地做好吧!

 

免責聲明:本內容僅供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及邀約,請不要依賴本文件作投資決定。投資涉及風險,基金價格可升可跌,過往業績數據並非未來業績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