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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3 00:00

政局筆記 江麗芬

各說各話到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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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建制派人士或政府官員多次苦口婆心說香港支持港獨的人只是少數,但北京看來還是有憂慮,港澳辦官員說關注這事會否惡化或有進一步蔓延的趨勢;一些親北京人士與媒體亦打響鑼鼓,抨擊港獨或視為與此相近的一切主張諸如自決、自治、本土。無論鼓吹者是嘩眾取寵,還是抨擊者小題大做,香港本土、港獨或是2047年以後香港前路等等議題,將是9月立法會選舉與未來好一段時間的社會焦點,任何人要躲也躲不了。

其實,要討論香港未來這個議題,首先提出的,並非北京眼中那些年少輕狂的人,而是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他於2012年底已提到,50年不變將於2047年屆滿,「一國兩制的去向及未來,得要早於2047年,恐怕在2030年左右便得解決」。李國能沒有提出什麼時候該開始討論,但部分法律學者與政界中人便提到,不少銀行按揭或貸款、工程合約、土地契約多以25或30年為期限,要談論香港2047年的問題,等到2030年已是太遲,應該早日拿出來討論。

這議題既是政治議題,也關乎金融財務安排,但政府與金融系統的官員一直未見有意就這一課題做研究。有金融體系中人說,只要政府批出的土地可跨過2047年又或市場仍然能夠繼續做到借貸,便沒有大問題;相反,他認為若政府或金融機構特別說明要研究討論2047年這議題,只怕會引來爭論,情況更複雜。

大法官等希望2047年香港未來安排能夠有明確的說法,有所依據,政府卻認為不變應萬變才是上策,畢竟這議題可以很敏感,為免觸發無謂爭論,添煩添亂,最好就是不要多說。

不過,當2012年李國能提出要探討這個問題時,當時社會並無太大迴響。料不到,過去3年多的光景,香港大小政治氣候出現明顯轉變,令愈來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想就此議題發聲。當中既有人提倡捍衞本土;也有人建議用10年時間推動「公投自決」,以決定2047年後香港的未來;也有人提倡內部自決、民族自決,甚至有政黨說要推行香港獨立。

總言之,他們所持的理由大多認為北京漠視香港人的意願。曾經在政改期間參與「18學者方案」的教育學院助理教授方志恒,近日便草擬一份《香港前途決議文》,重申「『民主回歸』之路至今已經走到盡頭」。過去30年,內地既未見開啟政治改革,而「中港良性互動的願望,亦在2014年被『人大八三一決定』無情地壓碎」。《決議文》希望香港人捍衞《基本法》下各項「自治權,並爭取修改當中的不合理條文,以充分確立和保障香港的自治地位」,並爭取「內部自決」,由香港人來決定香港前途命運。

這份《決議文》,除公民黨多名黨員外,民主黨與民協亦有多位黨員以個人身份參與聯署,這兩黨的前輩、中堅分子在八十年代曾經參與爭取並支持民主回歸。隨着香港已正式回歸中國,新一代總結過去,認為此路難再通行,希望有自決,聽來雖覺不切實際,但究其原因,還不是由於大家認為現狀與過往所期望的有着明顯落差。

只是,現在人人都說要捍衞我城本土價值、要爭取讓港人真正當家作主,但當中有多少人願意認真探討研究,最後還有多少人打算付諸實踐,不得而知。不論是否打算實踐,即使僅停留在討論階段,未來的道路預計也不易走。

其中,最大障礙當然來自北京。北京固然不能容許港獨,尤如禁忌,不可討論,即使令人有想像空間的自決、自治,亦得不到官方或親建制人士的回應,遑論參與討論。北京的思維,與香港沒有具體行動而難言有罪的想法截然不同。因此,若希望向北京爭取讓香港自決,即使強調是內部自決,由港人決定未來前途,現實點看,這要求若非完全不可能,也是幾近緣木求魚。

對於何謂本土、怎樣理解香港核心價值、怎樣才是高度自治、與自決有何分別,香港與北京的理解既有差異,即使在香港社會,也有不同理解。社會既未有深入討論,而反對獨立者已逕自回應與抨擊,這混沌的情況難以凝聚社會共識,沒有社會共識,也就更難期望要向北京爭取怎樣的自主自治。

這或許也是香港過往多年來的寫照。政治者有從政概念、有口號但往往沒有詳細內容,大家各說各話。一如大家過往經常談的民主,又或如何貫徹「一國兩制」與高度自治,理解可以是大不同,香港與北京原來在各說各話。如今,換上本土利益、自決、自治、身份認同等等問題,情況會否跳出過往的藩籬,惟有讓時日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