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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2 00:00

審黃毓民掟杯傳召張炳良6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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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於前年7月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中,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方向投擲玻璃杯【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方昨日指證物鏈有變動,以及黃毓民再申請傳召新的證人,獲得法庭同意發出傳票,包括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以及6名立法會議員。案件原定昨天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現押後至下星期二(19日)審訊。 黃毓民在庭上展示傳媒影片和即時通訊軟件對話截圖,說明有傳召新證人需要,裁判官其後批准向其中6名議員發出傳票,包括郭家麒、陳偉業、李國麟、石禮謙、梁耀忠和田北俊。 黃毓民另向法庭申請押後永久終止聆訊,指自己公務繁忙仍要分心審訊,而且沒有律師代表,時間不足。裁判官拒絕押後,黃毓民最後撤回申請。 ...

(節錄)全文共30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