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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1 00:00

THE LEX COLUMN

大鱷攪局 Seven & i之福

激進投資的第一法則是,只騷擾良好企業。基本策略錯誤或本身市場地位脆弱的企業,即使落實激進投資者的妙計,一樣不會成功。反之,企業假如擁有強健核心業務,只是染上一些不良習慣,又或陷於周期性低潮,成功機會更高。這邊出售一些非核心業務,那邊回歸均值又有得益,振興業務就此大功告成。 在日本零售商Seven & i控股的例子中,激進投資者洛布(Dan Loeb)與其掌舵的Third Point基金就堅守這個法則。Seven & i業務引擎主要為日本7-11連鎖便利店,大多為特許經營店,貢獻集團三分二利潤,表現一直強勁。日本既通縮又增長低迷,但該業務過去5年收入平均每年增長8%,利潤增幅也接近這個水平,帶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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