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6 00:00
銀行業境外風險 中銀監:加強管理
中國銀監會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運營風險管理的通知》稱,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開展境外業務時,對於已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的國家或地區,主要營運責任應由境外分支機構承擔,相關業務應在滿足境內監管要求的基礎上,更側重於滿足境外監管要求。
對於尚未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的國家或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開展業務,並由母公司承擔主要營運責任,相關業務應在滿足境外監管要求的基礎上,更側重於滿足境內監管要求。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國別風險管理體系應覆蓋境外授信、投資、代理行往來、設立境外機構、境外服務提供商提供外包服務等各個環節;應加強國別風險防控,將國別風險納入該行的壓力測試,並根據壓力測試結果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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