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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00:00

王岸然

宣傳獨立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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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並非作政治表態,而是在談法律。普通法的基本原則十分簡單,沒有法例規定為犯法的事,就是合法的事。由學界(學生與剛畢業的學運分子)組織成立的香港民族黨(下稱「民族黨」),表明會以一切有效方式推動香港獨立。一眾「港奸」條件反射地跳出來表態,以為又有機會扮演角色。對於這類智慧不足的「法盲港奸」,筆者對其言談從來只會嗤之以鼻,報之以恥笑。 民族黨高調表明將會「以一切有效的方式推動香港的獨立」,調子清楚而絕對,不是什麼未來式的「全民制憲,重新立約」,或是「城邦自治,永續權益」,更不是用10年去推動「公投」,看看港人是否願意獨立。民族黨推動的是現在式和現在進行式,一切方式並無排除非法形式,理論上連北愛模 ...

(節錄)全文共19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