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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2 00:00

簡訊

黃毓民掟杯案本月11日審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在立法會答問會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罪,他早前要求法庭發出70張證人傳票被拒,裁判官周五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度駁回其覆核申請。黃毓民表明會再上訴至高等法院,並要求押後審訊,但裁判官裁定案件如期於4月11日開審。 黃毓民在覆核聆訊中指出,事發後有出席答問會的官員勸他「唔好咁激」,裁判官指若黃毓民能提供更多該名官員的資料,法庭可再考慮是否批出證人傳票。裁判官又認為,距離案件開審只餘10天,黃毓民可等開審時有控方代表在場下,再申請押後聆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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