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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9 00:00

康和健 顧小培

理性討論

所謂「上天有好生之德」。又有說「螻蟻尚且貪生」。所有生物在「生」與「死」之間的選擇,基本上有傾向「生」的天性,那應是公認正確沒有異議的。如果我們服膺達爾文的《進化論》,應會同意整個進化論建基於「求生」及「延續生命」之上。 然則任何生物皆有其意志,也就是,自行決定行為的能力;儘管低等動物的意志往往囿於天生的本性,其中其實沒有多少「自我操控」的原動力。人類較能思想,也就更能做出一些「逆天然」的行為,包括自己傷害自己的身體。 怎麼樣傷害?可分多類。首一類是公認應該做的,例如打防疫針,將一管針刺進肉體中,又如做手術,把肚皮割開。第二類比較具爭議性,有人認為「可做」,甚至「應做」,另有人則認為不可,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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