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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6 00:00

媒體公交車須登公益廣告六部委頒例 弘揚社會主義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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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6個部委聯合發出《公益廣告促進和管理暫行辦法》,3月1日起,所有媒體、公共交通工具、室內外廣告媒介等,都有義務刊登中共審定的、旨在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內容的公益廣告,報章每月最少須撥出2至8個整版刊登,新聞網站每天都要在顯著位置刊登,違規的將被處罰。 有關管理辦法昨日在工商總局網站刊登,由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國家網信辦主任魯煒、工信部長苗圩、住建部長陳政高、交通部長楊傳堂、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長蔡赴朝6人簽署發出。文件定義,「公益廣告」是指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良好道德風尚,促進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提高,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非營利性廣告。 定期定量義務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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