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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 | 2016-02-26 05:00

鍾建強

過年後處理強積金4點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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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農曆新年的公眾假期,適逢是星期一至三。如果星期六不是工作天,只要在初四和初五請假,合共會有9天假期,回報是4.5倍!可惜,這不是強積金回報。度過開心長假期後,又要重回工作崗位。

僱主遞交供款要準時

就某供款期而言,僱主須於供款期的供款日或之前,向強積金服務供應商遞交強制性供款。如果是按月受薪的僱員,其供款日為每月的第十日。以今年1月的供款為例,1月份供款期的供款應在2月10日或之前支付予受託人;但今年的2月10日仍是農曆新年的公眾假期,所以就可順延至2月11日。假如遲了,就會算是拖欠供款。積金局會向拖欠供款的僱主發出「附加費通知書」,向僱主徵收拖欠供款的5%作為附加費,收到的附加費會全數存入僱員的強積金戶口。

僱主一般很樂意派開工利是給僱員,但強積金拖欠供款附加費的一封「利是」,就可免則免。再者,拖欠供款屬刑事罪行,違例者可被判罰款和監禁。再遇上下一次相同情況,就要早作準備。

年終花紅是「有關入息」

很多僱主都會趕在農曆新年前向僱員發放年終花紅,讓僱員好好地過年。在計算強制性供款時,要把年終花紅納入強積金的「有關入息」一併計算。因為「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年終花紅當然亦包括在內。

強制性供款較平常多

現行的強積金制度,每月「有關入息」的上限是3萬元。假設原來的每月「有關入息」是1.5萬元,年終花紅是1.5萬元,該月的「有關入息」就會增至3萬元。而相對的強制性供款亦會隨之而增加,所以實收的年終花紅就較1.5萬元再多5%。只要細心查看僱主給予僱員的付款結算書,就一目了然。

加薪未必增強制性供款

農曆新年前後,一般都是很多僱員期待加薪的日子。強積金供款與薪金有直接關係,但不是每位獲加薪的員工的強制性供款都一定會隨着薪金增加而增加,原因是上文所提及的每月「有關入息」上限使然。如果僱主只按強積金法例為僱員作強制性供款,而你的每月「有關入息」已達到法例所列明的上限,那上限以上的薪金便不會衍生強制性供款。如果僱主是有提供僱主自願性供款,則視乎僱主自願性供款的計劃條款而定。

一年之計在於春。新年伊始,就讓我們更用心打理自己的強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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