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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8 00:00

但看楓景 章可怡

永遠有效的庇護所

費古諾(Jose Figueroa)妻及一子於1997年來加拿大,尋求以難民身份留加,在卑詩省住了13年,即使再生二女都未能取得永久居留權,2010年移民部要遣返他, 2013年住進一教堂,至2015年12月23日, 費古諾收到移民部長的信,通知他可以走出教堂過自由生活,未算永久居民,可以自由生活、工作、一家團聚,不用躲在教堂。費古諾何以居加多年都沒獲加政府接受?因他在祖家薩爾瓦多是反政府組織「全國解放陣線」成員,當時加拿大的理解是動亂加恐怖要遣返,無視該組織已於1992年獲認許為正式政黨,並有兩位黨人當過總統。 加拿大去年10月大選,自由黨提出接受2.5萬名難民,對照費古諾的案例,誰更有優先 ...

(節錄)全文共75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