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2 00:00
觀潮篇 李子衝
取消隧道收費,實施交通管制。
說也奇怪,香港的道路收費完全沒有準則,哪一條收錢,哪一條不收,純粹是隨意門,不是依據成本,不是計算長度,任由長官意志,或者是通車時的社會環境,任意決定。舉個例子,將軍澳隧道長度為0.9公里,收費3元;啟德隧道1.26公里,免費;獅子山隧道1.42公里,收費8元;長青隧道1.65公里,免費。上述4條都是政府自資興建的隧道,同樣須要維修管理,適時翻新,為何收費與否各不同?
說句公道話,政府道路收費政策又不是全然沒有準則的。以前,即獅子山隧道1967年通車之前,「馬路」是不收費的;獅子山隧道是穿山而建,在當時而言,工程浩大,自然要收取費用;不用說收回成本,也須要保養維修。最初3元一程,分兩次加至今天的8元;之後,確立了隧道是收費的原則。不過也有例外的,例如上述的啟德隧道,或者幹線的連接隧道,如長青隧道和南灣隧道等都是不收費的。
另一個發展是海底隧道,香港第一條過海隧道是紅磡海底隧道,政府以建造、營運、轉移模式(BOT)興建這條隧道;意思是政府授權財團投資,讓其營運一段時間(一般是30年)收取成本和利潤,然後交回政府。如此,財團有一投資機會,政府不用分文,就得到一條隧道,一舉兩得。當然視乎收費多少,總的來說是對社會有利的,這些隧道當然須要收費,紅磡海隧於1969年興建,1972年通車,1999年已經移歸政府,不過仍然收費,並且曾經加價。
及後,政府似乎愛上了BOT模式:1986年批出東區海底隧道,將於2016年移交專營權予政府;1988年的大老山隧道,2018年移交;1993年興建的西區海底隧道,2023年移交;最後一條是大欖隧道於1995年動工,亦會於2025年移交。換句話說,到了2025年,即9年之後,政府會把所有BOT項目全部收回,全權管理,可以有一個新政策去決定隧道收費。當然還有一條愉景灣隧道,屬於真正的私人隧道,由香港興業擁有,不是BOT,不會移交。
理論上,所有政府營運的隧道都應該是免費的,就如其他的公路和天橋。香港公路和天橋甚具規模,造價不菲,譬如屯門公路全長19.3公里、吐露港公路11.3公里、西九龍走廊3.75公里、東區走廊8.6公里、深港西部通道5.5公里,全部不收費。此外,汀九大橋全長0.77公里、昂船洲大橋1.59公里,同樣不收費,意思是收費與否與成本無關。
其中有一個例外,就是青嶼幹線,幹線範圍包括青馬大橋、馬灣高架路和汲水門大橋,全長3.5公里,收費10至40元不等。這條幹線收費最不合理,同樣是通往機場,鐵路不收費,而車輛收費,對公共交通而言,的士、巴士、客貨車收費,屬於不公平競爭;鐵路,政府是大股東,政策不應傾斜,況且東涌是新市鎮,有大批居住人口,無形中增加他們的出入負擔,梁振英在大力發展東涌同時,應該取消青嶼幹線的收費。
收費,不是成本的問題,而是應該作為調節交通的工具。大家都明白,假若3條海底隧道都是免費,自然逼爆紅隧,這樣以收費來控制流量,屬於沒有辦法中的辦法。最近,政府再度推出電子道路收費的諮詢,希望仿效其他繁忙城市,在市中心實施收費,這套方法在香港是可行的,不過要有下列條件:
一、在2025年收歸所有收費隧道之後;二、取消所有道路、隧道收費,作為調節工具者例外;三、須有替代道路,讓道路使用者選擇。
行行重行行,不通者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