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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4 00:00

爆炸案5被告提堂准保釋

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爆炸案,6名疑犯中5人被落案起訴串謀縱火罪,周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第三被告、繪圖員林國倫承認受另一被告、樹仁大學學生會候任會長楊逸朗指示,購買酒精及報紙。 全部人暫時毋須答辯,等候控方分析閉路電視片段及手機內容等。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3日聆訊,各被告准保釋。 控罪指5名被告於本月9日,在立法會示威區串謀用火損壞立法會的垃圾桶。控方反對其中三名被告保釋,包括日前協助警方重組案情的第二被告、報稱無業的葉卓賢,他承認負責把風;林國倫則承認在前輔警楊逸朗指示下,負責購買疑是小型炸彈原材料的酒精及報紙,但聲稱不知用途為何。 控方又指首被告、教育學院一年級生陳祖澤用個人八達通在金鐘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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