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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6 00:00

視線所及 陳心遙

網民要睇清楚版權修訂條例

網民最擔心係所謂「二次創作」,會被民事索償或刑事檢控。 首先「二次創作」定義太廣,有好多網民講嘅例子,根本同「版權修訂條例」無關,譬如拎某些港漫作家,話佢內容、構圖、分鏡係源自某照片或者日漫,呢個根本唔係二次創作,呢個係抄襲,理論上係要容許原作者以民事控告佢侵權,由法庭做裁決。 網民聚焦嘅應該係「衍生創作」(Derivative Work),即係網民post上網嘅作品,入面用咗某版權物品,現成例子有: 一、谷阿莫評論:佢啲片會用大量電影嘅原片段,唔似冇問電影公司攞使用權; 二、達哥打機片:直接用咗人哋有版權嘅遊戲片段,加上自己評論放上網; 三、窮飛龍舊曲新詞:總之用咗人哋嘅旋律,唔理係MMO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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