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5 00:00
《洗腦的歷史》作者判監兼罰款
在內地第二個國家憲法日(12月4日)之際,《洗腦的歷史》一書作者傅志彬當天被江西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監1年10個月,罰款15萬元(人民幣.下同)。
年約50歲的傅志彬曾任紀錄片導演、網絡作家和商人。《洗》部分內容觸及紅色思潮對中國危害,他去年7月曾到香港書展舉行簽名會,兩個月後傅到重慶與書友聚會期間被捕,關押逾一年後案件才開庭。
當局指控傅去年7月1日在台灣出版《洗》,其後在沒有取得大陸合法書號下,在江西南昌印刷3000本,以淘寶等網售方式銷售1000多本,涉案金額9萬多元。不過,法廣網引述傅的律師透露,江西省公安廳曾下發文件,指《洗》誣稱中共運用紅色恐怖洗腦術控制全國人民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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