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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0 00:00

合謀「金手指」可免起訴競委會執法 推寬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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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條例》下月14日全面生效,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昨天發表兩份重要文件,解釋執法優先次序,強調會先處理三大行為,包括合謀、違反第一守則,以及固有市場參與者濫用市場權勢等。競委會又會推出「寬待政策」,確認首名向競委會舉報合謀行為的「金手指」,可免遭起訴。惟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已即時表明,現階段不會就《競爭條例》對電訊及廣播業採納寬待政策。 競委會昨發表的兩份文件,其中《執法政策》提到,由於該會不能處理所有個案,因此會行使酌情權,把資源投放在為香港競爭和消費者帶來最大整體利益的案件上,執法時亦會考慮有關行為是否顯然無視法律存在、蓄意程度、是否牽涉到高級管理層,以及有關人士是否屢勸不改等。 ...

(節錄)全文共92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