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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31 00:00

裁決借助法院判詞 長毛稱覆核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是次作出先例,就會議程序第37A設定限制,主要是借助高等法院裁決議員黃毓民覆核財委會的判詞。不過,有法律背景的泛民議員就質疑裁決。 高等法院10月7日頒下判詞,拒黃毓民就去年財委會新界東北撥款表決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以終審法院案例指財委會主席可「限制以至終止辯論」,法庭不宜干涉。 建制派倡改例堵塞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梁家傑稱,法庭是尊重三權分立,讓議會自重,但不等於主席可隨意行事。他質疑陳健波不接納議員多項議案,但未有解釋準則,只作出隨意的議案上限數目,乃剝奪議員權利。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涂謹申,也認為若說主席有權剪布,須先證明相關程序是沒完沒了,如議員在會上多次臨時提動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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