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5 00:00
獨眼香江 紀曉風
違規同住須逐出寺門
各處鄉村各處例,每家寺院也有自己的規條,定慧寺也不例外。建於1920年代、原稱蘭若園的定慧寺,創辦人增秀法師於1938年親手寫下規條要居於寺院人士遵守,違者被逐。
增秀法師寫下的13項規矩,原文首條是「凡破根本大戒者出院根本戒者殺盜淫妄是也不得同住」,第4條是「凡女界者不得私結朋友情愛之事如有犯者不得同住」;並要求「大眾同守,切不看輕」,又提醒「毫釐莫虧,佛子本應」。寫下規條的增秀法師後來成為寶蓮禪寺第三任住持。
揭發事件的執業律師、前藝人翁靜晶稱,規矩70多年前定下,「同住規矩」指出,犯事者應被逐出寺門,但翁嘆謂「問題是如今誰來執法」?
由香港佛教界共同組織而成的佛教聯合會,是本港規模最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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