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2 00:00
鄭赤琰
特首在基本法的法律地位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最近提出香港行政長官在《基本法》的法律地位應如何界定的問題,在其中一個環節,他說到特首的法定地位不能當作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分立的一權,而被三權分立的一般西方國家的概念與運作所牽制或制衡。這個觀點與其說是他個人或代表中央的看法,不如說是《基本法》早已在這個特首的法律定位問題上,清楚界定。
這不是任何人有什麼看法便可隨意扭曲的玩意兒,可是香港有政黨領袖、法律界名人跳出來任意評說,其中最反智的說法是指張主任有意把特首說成「凌駕法律」之上,不受法律制約。這種上綱上線的說法,除了自尋罵人的快感,根本毫無建設性,也誤導不了普羅大眾。
三任特首 同樣可查
大家只須認真看看,便可作出判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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