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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 | 2013-01-25 04:55

吳智珊

轉職時 強積金三大策略性安排

每逢農曆年過後或公司派發雙糧及花紅後,就業市場普遍會出現新一輪的轉工潮。然而當大家興高采烈轉至新工作時,往往會忽略處理自己於前僱主所累積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其實不論您有否轉換僱主均應定期檢視及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戶口及強積金投資組合;若然轉換了僱主,應該考慮是否需要處理前職累積的強積金資產。一般而言,有三種不同的處理方法:

(一)保留資產於前僱主的強積金計劃內並設立個人帳戶繼續投資

假如您滿意前僱主選用的強積金受託人所提供的計劃、基金選項及服務,則可以選擇把強積金累算權益保留於原有計劃內。您只需向該強積金受託人遞交個人帳戶申請表格和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將強積金累算權益由名下的供款帳戶轉移至一個個人帳戶內即可。

我們在工作生涯中或會多次轉換工作,但是如果每次轉職時大家都將強積金累算權益保留於原有計劃,那麼便會有機會同時擁有多個個人帳戶,導致強積金資產過於分散,以及管理較費時。

(二)轉移資產至新僱主強積金計劃下的供款帳戶繼續投資

成員轉職時亦可以選擇將前職的強積金累算權益,轉移至新僱主強積金計劃下的供款帳戶內繼續投資。若果我們每次轉換工作時都作相同安排,好處是強積金資產能集中保存於單一帳戶,管理強積金投資就更方便輕鬆。

有一點值得大家留意,在僱員自選安排實施後,僱員於供款帳戶內的過往受僱或自僱強制性供款是可以隨時一筆過轉移,大大提升我們在管理強積金投資方面的自主權。

(三)整合資產至自選強積金計劃內並開立個人帳戶繼續投資

您亦可以運用此機會自己挑選心儀的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並開立個人帳戶以轉入以往受僱的強積金資產。如果您將以往所有於不同強積金受託人開設的個人帳戶都整合至單一心儀計劃內,管理強積金投資便更加容易。

當我們檢視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是否適合所需時,除要留意有關受託人及計劃所提供的強積金基金選項是否全面、基金表現及收費是否合理、服務支援是否貼心便捷等等,亦要留意受託人是否重視與客戶的長遠關係,及有否提供優惠而優惠又是否持續性及會自動作出提升等。

雖然當我們在轉職三個月內仍然沒有處理原計劃的強積金累算權益時,相關權益會按照法例規定,自動轉移至原受託人計劃下的個人帳戶內作持續投資。但強積金投資與自己日後的退休生活質素有密切關係,大家還是應該養成積極管理帳戶的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