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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8 00:00

疆判決維族偷渡案

為阻嚇維吾爾族人非法偷渡出境,新疆伊犁、克拉瑪依、阿克蘇、喀什、和田等地法院日前對10宗涉偷渡案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資助恐怖組織,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罪,判處2名被告無期徒刑,其餘43名被告監禁4至15年。 新華社稱,非法出境人員均受宗教極端思想蠱惑,在蛇頭挑動與操縱下,為參加「聖戰」而偷渡。他們有的乘坐塔吉克司機駕駛的貨車,越境至塔吉克與阿富汗邊境;有的通過土耳其人取得偽造的土耳其護照,從北京乘機至烏魯木齊機場準備轉機赴土耳其時被捕;也有5名蛇頭拉運21名偷渡人員在廣西出海赴越南途中,被海警在中國海域處截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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