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5-08-25 00:00

華懋基金敗訴須自付訟費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830億元遺產爭奪戰,終審法院今年5月裁定,華懋慈善基金(下稱基金)只是遺產信託人而非受益人,無權自行決定遺產用途。昨天終院就訟費頒下裁決,限令基金要自行承擔訟費,不得動用遺產來支付,但可豁免基金支付律政司一方訟費,以免基金破產和清盤,違反龔如心生前成立基金的原意。 豁免支付律政司一方 基金是在沒有引用任何先例的情況下,提出今次上訴,是為了尋求法庭進一步就信託管理發出指引,因此期望法庭行使酌情權,繼續讓其免付訟費。但終院認為,基金早前兩次於高等法院的訴訟均獲豁免訟費,已算特例,但不能因遺產數額龐大,就順理成章用作支付訟費,否則將鼓勵非牟利基金以此誇大支出。終院又指出,基 ...

(節錄)全文共62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