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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1 00:00

場外融資9月設黑名單監管

內地繼續嚴打場外融資,中國證券業協會經中證監批准後,日前發布《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首次把場外證券業務納入監管,範圍包括銷售與推薦、資產融資等,券商進行相關業務前必須備案並定時上報數據,違規者將被列入黑名單,嚴重的可能被迫清倉。《辦法》將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 限期上報交易資訊 所謂場外證券業務,是指在滬深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外開展的證券業務,包括金融衍生品、私募股權評級、財務顧問,甚至技術系統、登記、託管與結算等等,範圍幾乎無所不包。 《辦法》規定,券商應當於首次展開場外證券業務當天起一個月內上報資料,完成備案;開展業務期間,應於每月10日前上報上一個月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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