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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4 00:00

劉進圖未能辨認施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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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昨續審,多名目擊證人庭上供稱,去年2月26日在現場西灣河太康街目擊一名戴頭盔黑衣人以硬物捅向劉進圖,來回數下,造成背上傷痕;另一名戴頭盔黑衣人則被指是電單車司機,疑似施襲者跳上電單車後同乘電單車快速離開現場。 不過,劉進圖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未能辨認施襲者,其他8名目擊證人未供稱看到施襲者樣貌或電單車車牌號碼。昨日控方花上相當時間盤問案中細節,預計涉案電單車及指紋或成案中關鍵。 辯方大律師艾勤賢盤問時指出,本案並非要找出在劉進圖身上發生什麼,而是要確立誰為襲擊負上責任。辯方問劉進圖是否不能確認案中施襲者身份,劉頓了頓說「同意」。 證人未看到疑兇樣貌車牌 主控官黎德誠 ...

(節錄)全文共90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