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5-07-18 00:00

簡訊

劉鑾雄羅傑承上訴失敗

澳門中級法院裁定本港商人劉鑾雄和羅傑承的所有上訴理由不成立,對兩人維持原判,一項行賄和一項清洗黑錢罪,被判處單一刑期5年3個月。根據澳門法例,10年以下刑期的案件,經二審維持原判,不得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

(節錄)全文共10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