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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 | 2015-07-10 05:00

余天佑

提取退休金有道 長壽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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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早前與筆者閒談,說早前公司同組的一位前輩因健康理由提早退休,希望可多點時間陪伴家人。不過,對於較預期提早出現的退休生活,似乎未能完全適應。

筆者一向認為,要做到退休無憂,財政身心都要懂得調整。退休前30年的財富累積(Accumulation),與退休後20、30年財富消耗(Decumulation)的籌劃管理同樣重要。

根據統計處資料,2013年香港男性平均壽命81歲,女性則更長壽,達87歲。以香港普遍退休年齡60歲計算,退休後還有20多年的時間;早前調查指退休金平均預計只夠用13、14年,其餘的10多年該如何渡過?

讓退休資金退而不休

記得之前一份研究提及,若果在退休後能持續投資,以較穩健、對抗通脹為目標作部署,尋求穩定收益,靈活地管理退休資產,延長退休金的消耗時間,其退休儲備的消耗年期會較不作投資的消耗年期延長約七成。當然,實際情況還要視乎通脹等其他因素,但重點在於讓退休金「退而不休」,即使退休後,資金繼續發揮滾存作用,延長退休金的消耗時間,提高生活保障。

以往除法定情況如年滿60歲提早退休、永久離港等原因外,成員一般須年滿65歲,才可一筆過提取強積金權益。然而,在目前動盪的市況下,一次過提取全部強積金,可能令退休人士的累算權益大打折扣。

近年社會上有不同聲音,要求當局考慮成員的不同財政需要及計劃,政府已修訂強積金規例,讓退休人士日後可按需要分階段提取強積金,其餘權益可保留至日後才提取。每年免費提取最少4次,每次金額不限,但不同受託人亦可能會設有最低金額。事實上,市場上部分強積金供應商已照顧成員需要,提供靈活提取退休資產安排,讓退休人士可更彈性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權益,而且手續簡易,成員退休後可直接將基金單位轉移,無需因要將基金贖回買賣而面對離場風險。

提取積金增彈性

隨着社會發展,強積金制度亦因應特殊情況而提高彈性。當局將「末期疾病」納入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理由之一,成員若罹患末期疾病,而且由註冊西醫或中醫證明其壽命只餘下12個月,可提早取回強積金權益,讓有需要的成員可應急取款用作治療。當局亦建議年滿60歲,聲明不再受僱或自僱的供款人,若日後情況有變,例如供款人遇有經濟困難,或其他不能預期的突變事情,仍可再次受僱或自僱,以改善日常生活。

優化強積金制度目的,是讓退休或患病人士更大空間應付自身情況。值得留意是,雖然我們經常以平均壽命作為計算退休儲備的參考數字,但實際壽命存在變數,筆者身邊亦不乏比平均壽命更長的長輩,尤其醫學發展迅速,2013年的男女平均壽命便較30年前增加9年之多,相信30年後的人均壽命比現時更長。換句話說,年輕的打工仔未來退休年期可能比20年還要長,所需要的退休儲備就更多,因此建議退休儲備最好多預留幾年資金。中國傳統視「長命百歲」為福蔭;只要懂得管理,長壽便不是負擔,而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