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7 00:00
《競爭條例》生效頒新指引法例多陷阱 防企業誤墮
旅遊業議會早前宣布,6月1日前報名的南韓團客戶均可退團,但要繳付150至300元手續費,惟6月1日後報名人士,則因《競爭條例》生效而要視乎各旅行社的條款安排;事實上,日後競爭法全面實施時,工商組織若再向會員建議產品或服務定價,可能觸犯法例;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昨天出版《競爭條例與工商組織》小冊子,向工商組織提供指引,以減低他們誤墮法網的風險。
「集體杯葛」違法
競委會行政總裁Stanley Wong解釋,工商組織向會員建議劃一價格,情況與供應商向零售商建議定價不同,因組織影響力大,即使是「建議」而非「規定」,已期望會員跟從,故將來會引起競委會關注並進行調查,研究有沒有違法。
他舉例指出,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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