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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 2015-06-03 05:00

林柏富

政府置換債券發行 中國版QE有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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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中國財政部批覆1萬億元人民幣地方債額度,用於置換今年到期的至少1.86萬億元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務,包括銀行平台貸款、信託等成本較高的資金。隨後於5月8日,財政部、央行、銀監會聯合下發《關於2015年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事宜的通知》及《操作流程》,確定今年各省市和自治區的政府在規定的額度內,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新的地方債,置換存量貸款。

豐富地方債發行方式

上述兩份文件明確了此次置換債券的幾個特點。首先,與以往財政部代理發行的模式不同,今年省級地方財政部門可以作為債券的發行主體,充分發揮了地方政府在債務發行和償還中的作用。同時,地方財政部門可與銀行貸款、信託、保險等的機構債權人按市場化原則協商後,採用定向承銷的方式發行新債予以置換。雖然新方式可能引起一些行政手段干預市場的嫌疑,但由於銀行是地方債的主要債權人,該方式若能解決地方債產生的風險,相對地也是解決銀行的風險。所以整體而言,定向承銷方式進一步豐富了地方債發行方式,有利於地方政府更快捷地進行存量債務置換。

其次,地方債納入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現金管理以及央行的中國央行常備借貸便利(SLF)、中期借貸便利(MLF)和抵押補充貸款(PSL)的抵押、質押品的範圍。這代表地方政府債與國債一樣具備抵押品的資格。過去只有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等風險權重為零的主權或准主權債券可以被納入抵押品範圍;此次地方債也納入央行公開市場操作抵押品範圍內,為置換債券順利發行創造了更有利的條件。

提高政府負債可持續性

債券置換在一定程度上延長了地方政府償還債務的周期,有效緩解流動性緊張的狀況,降低地方政府的還本付息壓力,同時進一步促進地方政府債務結構優化,避免出現地方政府大規模債務違約風險,提高政府負債的可持續性。

原訂計劃在3月推出的江蘇省地方債券,終於在5月18日姍姍來遲,成功發行522億元人民幣地方債,成為今年首批發行的地方債。其3、5、7、10年的發行利率分別為2.94%、3.12%、3.41%、3.41%,僅比同期間5天平均國債利率略高2個基點,認購倍數也普遍在1.6倍以上。隨着首批債券的順利發行,為順利後續地方債務的持續發行,央行何時出手針對該品種債券進行質押回購將令人關注。一旦開始這種操作,雖然過程看似仍由商業銀行出資購買,但實際是央行間接購買地方政府置換債券,等同將向市場釋放近兆億資金規模,並且提高市場的流動性。換言之,央行兌現承諾之時,即是中國版QE開始之時。因大量置換債券將在8月底前發行,筆者預計中國版QE在6至7月出爐逐漸有譜,債市及高負債企業將延續向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