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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6 00:00

鄒崇銘

從新保育政策到BSAP

《生物多樣性公約》的概念,首先由聯合國環境組織於1987年提出,在1992年里約熱內盧的地球峰會上簽署,並於1993年12月正式生效。中國早於1993年已加入《公約》,適用範圍亦於2011年5月9日延伸至香港。 雖然香港不是《公約》的締約方,但亦正以《公約》的原則為基礎,制訂一份屬於香港的《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BSAP),確立本港生物多樣性的現況和保育措施。香港的BSAP仍在草擬階段,但多項大型基建工程卻如火如荼地進行,待得BSAP完成和落實的時候,不少具生態價值的地區可能已早破壞,「行動計劃」分分鐘只會變成「哀悼計劃」。 自2013年《施政報告》提出把「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 ...

(節錄)全文共263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