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8 00:00
細水長流 佛善竹
安寧違規罪成不罰
安寧控股(00128)的大股東龔如心違反《收購守則》(Takeovers Code),欺騙小股東12年。證監會調查後,雖然證實罪名成立,卻沒有施加任何懲罰,猶如無牙老虎。
違反守則 鐵證如山
筆者認為,證監會應勒令大股東,以每股1.4元提出全面收購要約(現時股價為0.6元),為小股東討回公道,捍衞金融市場的法治。
筆者的所有證據,均是來自收購及合併委員會(Takeovers Panel,下稱Panel)於今年4月16日發布的一份判詞,要點如下:
1.現在,龔如心遺產是持有安寧的大股東,佔44.3%。
2.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間,龔如心找來其好友、其士集團主席周亦卿作為「人頭」,暗 ...
(節錄)全文共123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