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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方案 | 2015-04-11 05:00

陳耀輝

新一代「投連險」對客戶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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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初開始,市面上俗稱「101計劃」的「投資相連保險計劃」(簡稱「投連險」),已被新一代的「投連險」取代,而新計劃的人壽保障會由之前資產值的101%增加至105%,所以又稱「105計劃」。

最初供款期較長

以前的月供「101計劃」,如客戶在最初供款期內(一般為最初的18至24個月)停止供款或取消計劃,所有之前的供款便不能取回,現在的「105計劃」,就算在最初供款期內停止供款或取消計劃,仍能取回部分供款。但新計劃的最初供款期比舊計劃長(一般為最初24至36個月,有些甚至長達54個月),所以最好是選一些最初供款期較短的計劃,費用會較低,暫停供款亦較靈活。

以前的月供「101計劃」,如客戶在計劃供款期內取消計劃,會有大約相等於餘下供款期內所有行政費的贖回費用,即是如果買了25年期的計劃,要到第25年完結後才沒有贖回費。現在的「105計劃」,需要付贖回費用的年期最長不會超過12年,即是就算買了25年期的計劃,如12年後想全數贖回,也不需扣除任何贖回費。

理財顧問需更用心照顧客戶

佣金方面,以前的月供「101計劃」,會一次過發放所有佣金,即是如果理財顧問賣出一個25年期的計劃,他會一次過收取全期25年的所有佣金,只要客戶不在最初供款期內取消計劃,理財顧問的佣金便會「袋袋平安」。而現在的「105計劃」,佣金會分約6年發放,如果客戶在最初6年內停供或取消計劃,理財顧問的佣金便會受影響,減少理財顧問誤導客戶只需在最初供款期內供款,或在賣出計劃後不用心照顧客戶投資組合的情況。

比較可惜的是,之前唯一一個沒有年期限制的月供「101計劃」已停止發售,暫時亦未有新的計劃代替,所以選擇新的「投連險」時,最緊要是選擇適合自己理財目標的計劃年期,不過基金是長線投資,一般建議最好投資10年或以上,所以計劃要收贖回費的年期不超過12年亦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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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網誌: http://fundinv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