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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 2015-04-03 05:00

大新人壽

讓人生少一點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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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一本書,針對1000個臨終病患者,統計出死前會後悔的25件事。這1000個臨終病患者說出什麼是人生該做而沒做的事,列舉包括:不重視健康、沒有戒煙、沒有決定如何處理遺產、沒有對所愛的人說「謝謝」等等。

人總會經歷失去後才後悔,正如買保險,不少人總在意外、疾病發生後,方為「沒有買保險」或「保障不足夠」而後悔。其實,應趁自己或子女最年輕、健康時候投保,否則,到有病才去投保往往太遲。

保險保障未知之事

以陳先生為例,於上年初,在理財顧問建議下為剛出生的孩子投保人壽儲蓄、醫療住院以及危疾保障計劃,到保單發出後,陳先生卻取消其中的危疾保單,原因為「經濟負擔大」、「遲啲先」等等。由於陳先生於「冷靜期」提出取消危疾保單申請,所有已繳付的保費可獲全數退還。

直至上月,陳先生的孩子出現持續高燒,到私家診所求醫後情況亦未見好轉,遂轉往私家醫院求醫,入院檢查後被診斷為「川崎病」,需要留醫逾一星期,住院期間醫療費用達8萬。雖然陳先生有為孩子投保住院保障計劃,可以協助抵銷部分的住院開支。不過,出院後兩個月仍需服藥及定期覆診,開支亦不少。

陳先生後悔當初取消危疾保障的決定。若當時有投保市場上一種危疾計劃,除了保障嚴重疾病(如癌症、心臟病、中風等),更涵蓋多項特別疾病,而屬嚴重兒童疾病的「川崎病」正正是其中一項。計劃更提供額外賠償,換言之,當孩子罹患「川崎病」,計劃會額外提供相等於投保額20%的現金作為「額外特別疾病保障」賠償。額外賠償的好處,在於計劃的原有保障額不受影響,即使孩子於長大後不幸患上其他嚴重疾病,例如心臟病,只要符合受保危疾的保障定義,計劃會如常提供投保額的100%金額作為一筆過賠償。

不承保投保前已有疾病

雖然孩子已出院,不過當陳先生想再次為孩子投保,卻發現遇上一定的限制。一般而言,保險公司為了減低「逆選擇」的風險(anti-selection),危疾保險均不會承保「投保前已存在疾病」。以陳先生的孩子為例,除了「川崎病」或因此病而導致的相關疾病未必獲承保外,保險公司更會因應孩子因此病而導致的心臟受損程度,或患病距離投保時間,有機會拒絕受保。

後記:有時我們以為當下的一切,是理所當然。總以為家人會隨時在旁,為工作犧牲了與家人的相聚;因忙碌而忽略了自身的健康;心願,總以為有一輩子的時間來達成。於是一旦「無常」來襲時,就讓我們驚慌失措。及早透過保險,為生命中最珍惜的人留下保障,才是讓人生少一點遺憾的積極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