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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 | 2012-09-14 06:00

積金有道 謝佩蘭

半自由行全攻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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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強積金制度由2000年12月實施至今已逾十年,截至今年6月30日止,所有強積金計劃累計資產已達三千多億元。按積金局今年6月的僱員及自僱人士數目計算,每名強積金參與成員平均已擁有約15萬元強積金,已為本港在職人士的退休生活提供一定的基礎。

平均擁15萬強積金 知半自由行鬆綁少

強積金制度推行十多年間,經歷了不少修訂或改革。今年立法會更通過規管強積金中介人銷售及推銷活動,並落實於今年11月1日實施「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但普遍在職人士對「僱員自選安排」認識又有多少?

根據最新一季「AIA MPF理想退休生活調查」,了解「僱員自選安排」的受訪者比例較上一季輕微上升至31%;但「不了解」甚至「沒有聽過」「僱員自選安排」的受訪者仍高近7成,反映在職人士對其認知依然不足。

其實,這項新安排與全港200多萬在職人士息息相關,目的是給予僱員有更大自主權,揀選自己心儀的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鼓勵大家更積極管理個人強積金投資。而新安排亦有助引發良性市場競爭,推動強積金受託人提升產品及服務質素,最終為強積金成員帶來好處。

2方面可更自由調配 增靈活

「僱員自選安排」實施後,僱員可將其現職供款賬戶內,僱員強制性供款部分所衍生的累算權益(即已累積的供款及投資回報),每曆年一次一筆過全數轉移至自選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

僱員亦有權隨時將其過往受僱或自僱時的強制性供款所衍生的累算權益,一筆過轉移至自選受託人及計劃,且次數不限。

但市民需留意,在新安排下現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所衍生的累算權益必須保留於原計劃內,因此「僱員自選安排」亦被稱為「強積金半自由行」。

至於僱主方面,在新安排下,僱主為僱員處理強積金的權責和行政安排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