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落實在元朗錦田南第1號用地、第4a號用地(部分)(又稱第4a-1號用地)和第6號用地的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政府將收回108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12.3公頃。上述土地將於收回土地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今年6月5日)歸還政府所有。
政府會繼續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
上述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將提供合共約8100個單位,預計首批住戶可於2026年至2027年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