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地方法院首席法官裁定,電動車製造商特斯拉(Tesla)董事會,必須就股東控告行政總裁馬斯克(Elon Musk)巨額酬金不適當的訴訟作出答辯。
特斯拉股東在2018年股東大會上通過馬斯克的酬金計算基準,而該公司估計,根據該基準,如果特斯拉市值在700億美元,馬斯克酬金價值將達26億美元。股東Richard Tornetta不滿上述酬金計算基準,入稟要求取消。
特拉華州(Delaware)衡平法院(courts of chancery)首席法官Joseph Slights周五否決特斯拉提出、剔除上述訴訟的申請。因此,特斯拉董事會將須就違反誠信責任的指控答辯。
Slights認為,特斯拉的薪酬委員會未有顯著擺脫馬斯克之影響力,因此他不能夠剔除有關訴訟。他又指出,雖然馬斯克不是主要股東,但他實際上對公司有控制力,因此董事會必須有較高的法律監察能力。